鑫源服务昨日发布公告称,该笔金额为9453万元的定期存款已于11月23日被强制执行,原因是相关借款到期前未偿还。
公告还透露,港交所已于11月24日向鑫源服务发出函件,要求公司就未经授权的按揭事宜进行独立的法证调查,评估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此前,鑫源服务于11月15日披露内幕消息称,公司在按照财务控制程序进行年终资产审查和预算编制过程中,发现子公司鑫源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和华夏银行的定期存款共计4.02亿元已被质押,用于控股股东鑫源地产子公司及部分非集团公司的贷款融资。